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文化和旅游局、乡村振兴局,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关于持续推动非遗工坊建设助力乡村振兴的通知》要求,深入巩固提升脱贫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省文化和旅游厅会同省乡村振兴局联合下发《关于支持设立第二批省级非遗工坊的通知》,在第一批省级非遗工坊考核评估的基础上,拟在全省设立第二批省级非遗工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