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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中止对台湾地区部分产品关税减让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公告决定中止《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部分产品关税减让台湾地区单方面对大陆产品出口采取歧视性的禁止、限制等措施,违反了《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规定。根据《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公告,决定中止《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部分产品关税减让,自2024年1月1日起,对原产于台湾地区的丙烯、对二甲苯等12个税目进口产品,中止适用《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协定税率,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希望台湾地区采取有效措施,取消对大陆的贸易限制。 来源: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办公室、人民日报 【编辑:轶帆】 免责声明:本网站转载并注明自其他来源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如有出入请联系更正或删除。联系电话:40002915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