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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张鹏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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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技术开发区、兴汉新区、航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市政府研究决定:

张鹏同志任汉中市公安局督察长(兼)。

免去:

雷江声同志汉中市公安局督察长职务。

以下同志试用期满,经考察考核合格,同意正式任职:

刘春雁同志任汉中市公安局环境与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支队政委;

张吉敏同志任汉中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

张京堂同志任汉中市生态环境局政治部主任;

张建军同志任汉中市商务局副局长;

李江波同志任汉中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项目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汉中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服务中心)副主任;

朱磊同志任汉中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来源:汉中市政府网站

【编辑:轶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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