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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张鹏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技术开发区、兴汉新区、航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市政府研究决定: 张鹏同志任汉中市公安局督察长(兼)。 免去: 雷江声同志汉中市公安局督察长职务。 以下同志试用期满,经考察考核合格,同意正式任职: 刘春雁同志任汉中市公安局环境与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支队政委; 张吉敏同志任汉中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 张京堂同志任汉中市生态环境局政治部主任; 张建军同志任汉中市商务局副局长; 李江波同志任汉中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项目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汉中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服务中心)副主任; 朱磊同志任汉中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来源:汉中市政府网站 【编辑:轶帆】 免责声明:本公众号转载并注明自其他来源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公众号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如有出入请联系更正或删除。联系电话:4000291515 上一篇陕西人事任免下一篇肖友才兼任拉萨市委书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