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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亿元的工程被不良行为企业中标 铅山县一重大工程招标结果惹争议

时间:2023-01-18     【转载】   来自:江西晨报

晨报讯(张宇 首席记者 饶军)一家在招投标过程中,存在投标文件提供虚假业绩资料,骗取中标的违法行为的企业。却在江西省铅山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骨干工程港东水厂新建及管网延伸工程(陈坊乡、湖坊镇、汪二镇、虹桥乡、太原畲族乡)施工招标会上,采取报价承诺法(随即抽取方式)成为了该工程的中标单位。

疑云重重的招标会引起了外界的各种揣测。近日,更是有相关企业一纸投诉将这件事情投诉到江西省纪检部门和水利部门以及媒体。

晨报记者接到投诉后,于12月9日前往江西省上饶市铅山县进行实地调查,试图了解事情的整个过程。

不良行为企业中标1.5亿元的工程

根据铅山县政府部门的公开资料显示,铅山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骨干工程港东水厂新建及管网延伸工程(陈坊乡、湖坊镇、汪二镇、虹桥乡、太原畲族乡)经铅发改农字【2022】356 号文件批准建设。该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总投资约为 15432.72 万元,招标人为上饶胜源水务有限公司,建设地点涉及铅山县葛仙山镇港东村、陈坊乡、湖坊镇、汪二镇、虹桥乡、太源畲族乡,计划工期为一年。

当地于2022年11月8日10:30时在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铅山中心公开招标会,招标会采取报价承诺法(随机抽取方式)形式确定了中标候选人:江西省降龙水利水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降龙公司),最终该公司以报价113054703.97元,成为中标单位。

该公司中标的消息一出,立即引发了各方的质疑,更有公司实名投诉中标企业存在不良行为,要求取消降龙公司的中标资格,重新抽取。

根据投诉公司出具的投诉函反映的情况,记者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查询后发现,降龙公司在“岳阳市沿江环湖岸线综合整治及生态廊道项目(浩吉铁路桥-北尾路)堤防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过程中,存在投标文件提供虚假业绩资料,骗取中标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依法对江西省降龙水利水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岳市水罚决字〔2022〕6号),罚款人民币肆万肆仟陆佰元(¥:44600.00元)。目前,该公司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上被列为“不良行为”企业,公告有效期为2023年6月12日。

被认定为不良企业依然中标

根据《上饶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报价承诺法评标办法》第三章的评标办法(报价承诺法)规定的司法判决扣分标准,扣分有效期为:一般不良行为时效为 3 个月;较重 不良行为时效为 6 个月;严重不良行为时效为 12 个月。自作出责任 追究或行政处罚等认定的当日起算。一般、较重、严重不良行为划分 标准按照《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第十一条执行。

按照水利部2019年11月20日公布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不良行为记录信息根据不良行为的性质及社会危害程度分为:一般不良、较重不良和严重不良行为记录信息”。

“本办法所称较重不良行为记录信息,是指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发生了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和工程质量危害较大、对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和社会正常秩序破坏较大、拒不履行法定义务,对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公信力影响较大的不良行为,被本办法第十条中所指的单位和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主要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铅山县水利局不愿过多介绍情况

12月9日,记者来到铅山县水利局了解情况。记者于当天下午2点半来到水利局的办公大楼,找遍了4层和5层,都没有人上班,最后在资料室遇到一名工作人员,他让记者再耐心等待。最后记者没有找到相关的领导,只能电话联系了负责该项目招标的童主任。

一听到记者提及的问题,他立马表现出很紧张的语气,再三推脱说自己在外面。后来又说他们水利局已经就这件事情做了回复,让记者自己去了解。至于找那个部门,他说:“你们认为找哪里合适就找哪里”,随后匆忙挂掉电话。

记者想通过该局办公室的工作人员找相关负责人了解情况,该局办公室的工作人员表示,这件事情只有童主任最清楚,其他领导都不清楚。

后来,记者又多次联系该位童主任,电话都处于无法接通的状态。

招投标办法和回复前后矛盾

记者又辗转多方,找到了铅山县水利局于12月1日出示给投诉的一份《关于“铅山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骨干工程港东水厂新建及管网延伸工程(陈坊乡、湖坊镇、汪二镇、虹桥乡、太原畲族乡):异议书的回复》文件。在文件中,铅山县水利局确认了降龙公司被通报处罚、记不良行为的事实。但是文件同时认为按照《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饶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投标推行报价承诺法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这个行为不属于现行招投标管理文件中约定的取消中标资格的条件,所以无法取消降龙公司的中标资格。

记者查询了《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饶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投标推行报价承诺法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其中第六条规定,“中标候选人在开标当日前1年内(以作出决定之日为准)受到有关行政部门行政处罚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取消中标资格,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信用江西网站、信用上饶网站等各级行政管理部门公布为准”。

而根据该工程招标文件中提供的《上饶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报价承诺法评标办法》,其中第七条关于失信行为否决的约定为“中标候选人在开标当日前1年内(以作出决定之日为准)受到有关 行政部门行政处罚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取消中标资格”。但是,现在降龙公司是明显处于被有关部门处罚且被列为“不良行为”企业,却依然能够参加招投标,且顺利中标。这种说法显然不能说服投诉人和广大市民。

涉及上亿资金的项目到底要那些部门审批

对于涉及这么大资金的项目,到底要经过哪些部门的审批和相关领导的把关才能进行,铅山县方面都没有给出具体的说法。

根据该县的官微报道,2021年9月24日,为加快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工作进程,铅山县召开城乡供水一体化规划工作汇报会。参加会议的有县委书记危岩、县长未小刚、副县长童瑛、张法龙等县领导,有关县直单位负责人和乡镇长等30人参加。由此说明,该工程并不是像当地水利局的工作人员说的,“领导都不清楚”,的说法。

铅山县水利局承认招标要求前后不一致

12月12日,记者接到了铅山县水利局童主任的电话,他在电话中对记者说,这件事的主要责任在业主单位,具体中标单位是由业主单位确定的,不是水利局定的。对于投诉人提出的当时招标的时候的要求和事后的要求不一致的问题,童主任表示,这个问题确实存在,但是县水利局是函询了上饶市水利局的,答复也是市水利局的答复。

对于这个工程,童主任表示,由于涉及的金额很大,又是民生工程,前期应该都是经过了县常委会讨论的。

那么这件事情,到底是一个什么情况,我们期待铅山县相关部门给出一个答复。本报记者也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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