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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环境科学研究院陕西省大气污染源清单建立及管控能力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时间:2023-05-22     【转载】   来自:陕西省政府采购网

项目概况

陕西省大气污染源清单建立及管控能力建设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06月12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RZB2023-ZC-118

项目名称:陕西省大气污染源清单建立及管控能力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8,5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45日

采购包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77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高精度大气污染源基准年排放清单建立与动态更新)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5)《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6)《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19年第16号);(7)《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8)《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0)《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11)《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2)《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注: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范围内产品有效认证证书。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合同包2(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管理与管控评估系统)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5)《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6)《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19年第16号);(7)《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8)《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0)《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11)《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2)《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注: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范围内产品有效认证证书。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高精度大气污染源基准年排放清单建立与动态更新)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自然人提供身份证);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2)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 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 ,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 一种即可)。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3)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同时包含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4)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5)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7)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合同包2(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管理与管控评估系统)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自然人提供身证)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2)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 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 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 ,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 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 一种即可)。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3)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同时包含增 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4)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5)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7)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年05月22日  2023年05月29日 ,每天上午 00:00:00  12:00:00 ,下午 12:00:00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应标-项目投标中选择本项目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招标文件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3年06月12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开标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服务专区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服务专区。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96702

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服务专区进行查询

(五)特别注意

1、为顺利推进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平台试点应用工作,供应商需要在线提交所有通过电子化交易平台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的响应文件,同时,线下提交纸质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两份、电子版壹份(U盘壹份)。

2、纸质响应文件正副本分别胶装,标明供应商名称密封递交,递交截止时间同在线递交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一致。

3、若电子响应文件与纸质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纸质响应文件为准;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陕西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地址:西安市长安北路49号

联系方式:029-853653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德仁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唐延路37号高新书香名邸B座1103室

联系方式:029-895810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璐、葛思慧、王琳

电话:029-89581025

陕西德仁招标有限公司


2023年05月22日




来源:陕西德仁招标有限公司




【编辑: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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